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如下,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机械基础、基础会计、电工基础、化工原理、旅游概论、服装设计、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韩国语、德语、房屋建筑学、解剖生理学、计算机、平面设计(photoshop)、烹饪营养与卫生、舞蹈、播音与主持、幼儿教育学共19个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由考官现场命题,相关教材由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不需自行准备。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见正文。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4日至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信息审核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查看审核结果,以下情况请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入口详见正文。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已报考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无需注册,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
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正文。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面试结果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查询。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4日至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导语】: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
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如下,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机械基础、基础会计、电工基础、化工原理、旅游概论、服装设计、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韩国语、德语、房屋建筑学、解剖生理学、计算机、平面设计(photoshop)、烹饪营养与卫生、舞蹈、播音与主持、幼儿教育学共19个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由考官现场命题,相关教材由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不需自行准备。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